本文的上一篇,請按此

請看相關新聞報導跟幾則內文:

20180313預謀犯案?港男殺港女 21小時內殺人、裝箱、棄屍、出境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57263)

*警方調查發現,死者以及嫌犯男友在上個月8號 (2018/02/08) 入境台灣,一路玩到13號,入住南京西路巷內的旅店,17號凌晨00:26,死者潘曉穎最後一次現身在監視器內,男的拖著粉色行李箱,女的跟在後面,回到旅店。隔天上午11點只剩陳男,拖著看起來很重的行李箱獨自離開旅店。警方研判,就是這一個晚上,死者潘曉穎在飯店內遇難!

17號00:26分,死者潘曉穎和男友陳同佳回到飯店,這時候粉色行李箱在嫌犯手上,拖行起來很輕鬆,到了17號上午11:00,嫌犯獨自拖著行李箱出現在監視器,女友潘曉穎卻沒跟著走出旅店,因為這時候,她已經被塞進行李箱裡。嫌犯就這樣推著裝有屍體的行李箱大老遠從中山區跑到竹圍棄屍,丟棄屍體後,推著箱子再回到中山區,直到17號晚間6:00左右再次回到飯店,這時候,手上的粉色行李箱早就不翼而飛。而嫌犯退房後,也隨即趕往機場逃回香港。

警方根據監視器研判,潘曉穎死亡的時間應該在17號凌晨1點到中午11點間,但讓辦案人員覺得奇怪的是,陳姓嫌犯退房後,旅店並沒有反應房內有血跡,因此研判,潘曉穎可能是被下藥,或是勒斃。只是要將一名成年女性塞進行李箱內,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人死後,身軀會開始僵硬,除非嫌犯當機立斷,趁著潘曉穎的屍體還溫熱,有彈性時,立刻塞進行李箱內,否則等到屍體僵化,要凹進行李箱,是一件工程浩大的事。而確切動機及行兇手法仍待進一步釐清。

 

*潘父報案表示,2月17日凌晨1時餘,女兒在WeChat(微信)的家族群組內留言表示,當日會搭乘中午的班機返家,他讀取後反問「什麼班次?幾點landing?要到哪兒接妳?」,女兒不僅未回覆此訊息,連撥打語音通話欲詢問也沒接,本以為女兒還在為了來台前,他嚴格反對和陳姓男友交往而鬧脾氣,沒想到女兒就此人間蒸發。

他說,女兒目前仍在職業學校上課,打工的時候認識陳男,兩人交往大半年,由於女兒身無分文,也無存款,出門在外吃喝全靠他的銀行附卡,於是向銀行調閱刷卡資料,赫然發現女兒竟然對他們說謊,原聲稱「跟團」來台,實則刷卡購買了她和陳男的來回機票;另又發現2月20、22日分別向知名訂房網站(Hotel.com)刷卡訂購「機加酒套餐」,以及在香港的ATM提領20000元港幣紀錄,讓他們夫婦倆誤認女兒已返港,當他們終於找到避不見面的陳男,卻只得到「兩人爭吵,她負氣離開」的訊息。

(完)

 

潘曉穎+陳同佳.jpg

(圖片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314/1129901.htm)

 

我個人的推理跟評論:

再來的疑點,是關於兇嫌投宿旅館跟棄屍地點,兩者與捷運站之間的地緣關係。

我們家在台北市也有房子,住家就在台北火車站對面、京站旁邊的華陰街上!

此次死者跟兇嫌投宿的旅館,離我家相當近!

我這樣的台北天龍國人,都不一定會去竹圍那裡!

甚至沒想過要去竹圍附近!

但一個初來乍到台北觀光的20歲香港男孩,卻能知道竹圍那裡鄰近捷運站、同時又有人跡罕至的荒郊野外!?

然後又從容地,一人拉著起碼五六十公斤重的藏屍行李,往那裡的郊外隱密處走去!

這豈是臨時起意就可以做到的?

各位試想,就算我們是頂多身上只有幾公斤物品、背著背包、只有手提一兩個小袋子的外地觀光客好了!

今天在一個人生地不熟的海外國家城市,這樣的我們,都會盡量先做好行進路線的功課,避免迷路跟走錯路,以免耗費時間跟體力了。

連我這樣的旅行老手,在日本東京車站、荷蘭阿姆斯特丹澳洲墨爾本等地,都有身揹約不到10公斤物品、走錯幾百公尺的路程,弄得滿身大汗的前例!

更何況是一個有手提物品之外,還扛著一具幾十公斤重屍體在內行李箱的外地觀光客?

只要走錯幾步路,就會額外浪費體力跟全身流汗!

一堆身上藏有毒品的人,一看到警察就神色緊張!

陳嫌大剌剌用個跟大男生不相配的粉紅色超大行李箱搬運屍體!

從旅館到竹圍棄屍地點,一路上起碼數千人在他周遭三公尺以內,跟他捷運同車廂者也起碼上百人,陳嫌都沒有讓人覺得神色緊張或不自在!

( 起碼至今一堆人在台北或高雄捷運上的所作所為,都上了爆料公社PTTDCARD!但卻從未有人通報當初有個大男孩緊張地提了個超大粉紅色行李箱搭台北捷運、或被發現走在竹圍捷運站旁的郊外步道上!)

這樣人生地不熟又身扛屍體重物的情況,陳嫌卻可以短時間內絲毫不緊張地,一人冷靜完成以下流程:

 

在上午11點左右,

揹著自己行李,還提著起碼五六十公斤的藏屍行李箱 →

走出房間,經過走廊,下電梯 →

離開旅館 →

走約數百公尺距離 (包括到捷運站+進站+搭上捷運) →

走了起碼上百公尺,出捷運站 →

又走了數百公尺,找到隱密處棄屍 →

再把空行李箱帶回中山區丟棄 →

當天晚上6點左右,及時回到旅館整理退房 →

兇嫌神色冷靜,沒讓旅館櫃檯起疑跟注意 →

房間沒凌亂、沒讓打掃房間房務感到懷疑 →

搭車去機場 →

可以在同一天神色自若,通過台灣機場安檢 →

搭機 →

最後返回香港!

全部流程SOP,幾乎是行雲流水、環環相扣、冷靜不凸槌、完美地在21小時內無縫接軌完成!

連從1987年就在國外自助旅行過近三十個國家至今、也在國內外旅館櫃檯跟房務工作過的筆者,都感到佩服!

又則,連以往的國內案例,即使是臨時下手過重,鬧出人命,殺害了對方的台灣本地嫌犯!

這些本土兇手要棄屍前,往往都還會緊張地考慮個老半天!

甚至在凶嫌決定棄屍前,伴屍一兩天的案例,也多有所見!

兇手也會緊張地思考棄屍地點跟輔助工具:

是要直接藏在室內?

還是藏在樓上水塔?

還是牆壁或地板挖個洞藏屍?

還是藏在油桶內?

還是拋棄外面?

需要大袋子嗎?

需要行李箱?

需不需要分屍刀械?

跟考慮棄屍的運送方式:

自己開車搬運屍體?或利用其他交通工具?

跟是否需要別人幫忙運送棄屍?

光這幾點就要想半天了!

如果是臨時起意的,怎麼能像陳嫌一樣,當天就立刻按表操課:

出門、搭捷運、棄屍、丟棄行李箱、回旅館整理行李、整理房間、冷靜退房、搭機返回香港!

若是在旅館內不小心殺害對方,台灣的過往案例,會有幾種常見情況:

*往往是藏屍床下、嫌犯先落跑!

*或者是將死者留棄在房間、兇嫌以向櫃台告知先行離開一下、稍後會再回房的藉口先逃了!

*或者是將死者留棄在房內,然後兇嫌告知櫃台說死者還在睡覺,稍後再打電話叫死者起床的藉口,先逃離現場了!

( 筆者在第一篇文章開頭就提過,我在國內外旅館櫃檯工作過!也真有遇過這種雙人或多人住宿、有人先離開的情形,我們都會特別注意!還好國內外房客最後都安全離房!)

但這個案件,兇嫌陳同佳,卻能在沒製造太多噪音、不驚擾旅館其他房客、不留下明顯血跡的情況下,殺害死者!

( 表示可能死者連跟兇嫌爭吵或反抗的機會都沒有,就被殺害了!)

之後陳嫌又沉穩地整理房間,去櫃檯退房,並獨自一人將死者運出旅館外!

(根據旅館房務所言,兇嫌退房時,房間並無凌亂跟留下啥個人物品!)

以上所有的一切冷靜跟流暢舉動,在我看來,就是此案是陳同佳兇嫌,早已預謀策畫的謀殺案、而非臨時起意的證據!

香港警方,應該去調閱陳同佳的電腦、手機瀏覽查閱紀錄!

台灣警方這方面,也應該要看看兇嫌,是否有利用台灣的旅館電腦或者網咖等地,查詢淡水線跟竹圍周遭等紀錄!?

看看這些搜尋行為,是在哪一天發生的?

我個人甚至強烈懷疑,陳同佳在來台灣之前,就已經先在香港的網路上,詢問搜尋過投宿旅館跟捷運站的距離、竹圍捷運站周遭的郊外步道路線了!

甚至於搞不好還用GOOGLE MAP街景功能,先看過旅館跟棄屍地點周遭的實境了!

再提醒一次,我並非專業,目前還是只能期待跟相信台港警方跟檢調方面的專業!

先提到這!之後再繼續討論!

֍▲֍▲֍▲֍▲֍▲֍▲֍▲֍▲

更多新聞評論文章,請按此

更多外國人遊台灣系列的文章,請按此

更多美女、正妹相關文章,請按此

更多香港相關文章,請按此

更多韓國相關文章,請按此

更多美國相關文章,請按此

更多日本相關文章,請按此

更多美食相關文章,請按此

喜歡此篇文章的,請別忘了到標題下方去按個讚、或者分享出去!好心有好報!祝您得眾神相助,好運財運滾滾來喔!

arrow
arrow

    uno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