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以下新聞!

@「藍眼淚」註冊人糗了!他只能賣蛋糕、飲料 | 20170324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24/1083182/

2017年03月24日

不是註冊了「藍眼淚」,就什麼都可以用!

《蘋果》報導,馬祖自然美景「藍眼淚」,這3個字日前被私人申請註冊商標獲准。

註冊人紀建鵬於「馬祖資訊網討論區」提醒店家,若使用「藍眼淚」販售餐點,要留意侵權賠償。

紀男言論遭網友圍剿痛批,「有什麼資格出售屬於馬祖的東西」;紀男PO文反擊,「有錢人和你想的不一樣,請尊重商標權。」

智慧財產局解釋,紀建鵬申請的商標,僅登記使用於茶葉、飲料、冰品、蛋糕、甜點等類別。

民宿業者若提供「藍眼淚」導覽、旅行業者安排「藍眼淚」行程,均屬合理使用。

今日出刊的《聯合報》報導,智慧財產局補充說明,紀男嗆其他店家出售餐點就侵權的行為,「做法上不太對」,因他只對上述產品有商標權,其餘則無

網友揚言,紀男靠「藍眼淚」撈錢,絕對不會消費,「讓他倒!把藍眼淚還給馬祖人」、「看他能囂張多久」、「果然有錢人想得不一樣,就是臉皮要夠厚」。

有網友分享訊息,依規定,若紀男註冊的商標3年內無生產行為,任何人可申請註銷,而紀的商標權是2014年註冊的,今年到期。

 

(完)

 

我對此新聞的評論:

 

紀建鵬:有錢人和你想的不一樣,請尊重商標權。

問題是,瑞凡,喔不,建鵬,你註定還是當不了有錢人的!

因為哩,有錢人和你想的不一樣,請搞懂商標權。

 

喜歡此篇文章的,請別忘了到標題下方去按個讚、或者分享出去!好心有好報!祝您得眾神相助,好運財運滾滾來喔!

arrow
arrow

    uno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