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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眼淚」註冊人糗了!他只能賣蛋糕、飲料 | 20170324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24/1083182/
2017年03月24日
不是註冊了「藍眼淚」,就什麼都可以用!
《蘋果》報導,馬祖自然美景「藍眼淚」,這3個字日前被私人申請註冊商標獲准。
註冊人紀建鵬於「馬祖資訊網討論區」提醒店家,若使用「藍眼淚」販售餐點,要留意侵權賠償。
紀男言論遭網友圍剿痛批,「有什麼資格出售屬於馬祖的東西」;紀男PO文反擊,「有錢人和你想的不一樣,請尊重商標權。」
智慧財產局解釋,紀建鵬申請的商標,僅登記使用於茶葉、飲料、冰品、蛋糕、甜點等類別。
民宿業者若提供「藍眼淚」導覽、旅行業者安排「藍眼淚」行程,均屬合理使用。
今日出刊的《聯合報》報導,智慧財產局補充說明,紀男嗆其他店家出售餐點就侵權的行為,「做法上不太對」,因他只對上述產品有商標權,其餘則無。
網友揚言,紀男靠「藍眼淚」撈錢,絕對不會消費,「讓他倒!把藍眼淚還給馬祖人」、「看他能囂張多久」、「果然有錢人想得不一樣,就是臉皮要夠厚」。
有網友分享訊息,依規定,若紀男註冊的商標3年內無生產行為,任何人可申請註銷,而紀的商標權是2014年註冊的,今年到期。
(完)
我對此新聞的評論:
紀建鵬:有錢人和你想的不一樣,請尊重商標權。
問題是,瑞凡,喔不,建鵬,你註定還是當不了有錢人的!
因為哩,有錢人和你想的不一樣,請搞懂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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