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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你怎麼決定價值】

 

一本過期的外文學習雜誌、及一堆因語言中心要換教科書而遭淘汰的外語課本,可以成堆丟棄到垃圾車。

 

但如此做,除了增加掩埋場跟大地的負擔以外,誰也沒佔到便宜:

 

回收商沒得回收、拾荒者沒得賺、舊書店沒得購進新貨、欲購書者撿不到便宜;真是既不經濟也不環保。

 

若把這堆舊書直接當廢紙回收,稱斤論兩,拾荒者只賺得到目前行情的一公斤二至三元新台幣。

 

若把這堆舊書成堆一次拿去舊書店,一樣是稱斤論兩,但價格好多了,舊書商會給你一公斤十元的價錢。

 

同樣的書,同樣是去舊書店,若把書分批分次,兩三本拿去賣,價格更是好,老闆可能以「本」計算,一本給你三至十元不等。

 

若是把書在網上拍賣,價格更好,一本搞不好可以賣到數十元。愈下面的方法,愈可以創造更高的價值、或讓更多的人受惠,但卻是經由完全一樣的物品,也就是:同樣的一堆過期外文書。

 

人家因嫌舊或因為稍有瑕疵故障而棄置在路旁的家具、電器、衣物,若沒人拾撿,最後也是直送掩埋場。

 

若拾回家加以修補清洗整理,仍可以用原價的十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不等的價格賣出。

 

我當年在美國也這麼做過,以別人丟棄的受損家具跟電器,幾乎無成本地賺了好幾萬新台幣。

 

所以,一樣的東西。經過不同的處置,卻可創造出截然不同的身價。

 

幾個簡單不過的步驟,便可再造東西的附加價值,既省錢又環保,何樂而不為?

 

【自由時報,家庭生活版 2004/05/24 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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