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原刊於我其他部落格,現在移到此部落格,跟各位分享!)

 

原標題:

【南半球的蜘蛛人】

1986年,在我們家移民南半球阿根廷的第一年。

十六歲的我,除了當地隔壁鄰居六歲的LEON,也在我們租的透天厝屋頂牆壁上,找到了新的玩伴:

一種在台灣從沒見過的美豔蜘蛛。

牠們蟄伏在磚塊間的隙縫中,有著約三到五公分長的身軀。

全身是單一的通體深酒紅色,是一種相當華麗高貴的動物。

(嗨,我可沒智商低到,把屬於節肢類動物的蜘蛛列為昆蟲。)

牠們的網,是從隙縫外四周,延伸到縫內洞中的漏斗狀。

只要有獵物沾到了網,即刻觸動蜘蛛的感覺神經,將獵物拖入洞內解決。

我當時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沉迷於打院子內的蒼蠅:

每每將正在飛行中的蒼蠅,用拖鞋打昏後,放在蜘蛛網的入口。

待蒼蠅醒來,以為牠已經逃過我的拖鞋廝殺,卻渾然不知另一場結局幾乎已經篤定的殊死戰,正要開始。

從我拖鞋重擊下甦醒過來的蒼蠅,發現自己又身陷黏答答的蜘蛛網上之後,本能地開始掙扎。

這掙扎自然敲響了警鐘,驚動了洞穴內全天候隨時在警戒中的蜘蛛。

除非獵物的身材跟蜘蛛相差太過懸殊,不然下場幾乎是千篇一律倒向蜘蛛這一邊,勝負在五秒內就可定出。

這種蜘蛛在磚塊隙縫間的不可一世,也證明了牠們是一種高度城市化、不會因為人類活動破壞牠們的棲息地,而被迫滅絕的生物。

對了,有誰能告知我蜘蛛到底是何時在睡覺啊?

至少依我的觀察,牠們是二十四小時STAND BY的。

要是保全人員能像蜘蛛那般:

又身手矯健、又能二十四小時警戒,那麼保全公司只要雇用目前三分之一不到的人力就好了!

好啦,話題跟場景,再拉回到南美的午後燠熱屋頂上。

我後來也學會根據每個壁洞上所織的網之大小,來安排決定獵物的體型。

因為,基本上,蜘蛛網的大小,跟蜘蛛的體型,是成正比的。

當然,我也知道如此般的馴養,是違反大自然生物的生存法則的。

我充其量,只是把蜘蛛及蒼蠅當成現代的羅馬格鬥士(GLADIATOR)。

在被立場已經偏袒的我,看作是正義使者的蜘蛛之主場,放進一隻隻被我當成邪惡象徵的倒楣無辜蒼蠅,操控上演著一齣又一齣邪不勝正的戲碼。

這些鬥得你死我活的戲碼亦像泰國的鬥雞、西班牙或日本的鬥牛、台灣的鬥蟋蟀一般。

只是少了其他圍觀叫囂喝采的觀眾,及情緒緊繃、充滿賀爾蒙的賭徒們。

只有我一個孤伶伶的導演兼場務、老闆兼夥計、裁判兼觀眾。

除了被陽光烤得黏稠、當地常見的黑色柏油屋頂,也不見任何的花花綠綠鈔票賭注、或其他任何的彩色籌碼。

我,一個南半球的年少「蜘蛛人」,主控了整場格鬥的過程跟輸贏。

沉盈享受著自恃造物主一般地,把成就及興奮,建立在蒼蠅的犧牲、跟蜘蛛的嗜血上的自淂其樂。

在離台灣原鄉數千里的南美異國,當年慘綠苦悶憂愁無聊天真少年的我,便是如此地,「殺掉」了頭一年的移民生涯閒暇,跟許多倒楣的阿根廷蒼蠅的!

【台灣日報台灣副刊 2003/01/29 刊出】

arrow
arrow

    uno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